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德國專利局news

德國專利局消息,消息來源:BETTEN & RESCH

德國專利局決定簡化一些專利上的程序,包括專利訴願(Appeal)的程序減半,其中:
  1. 加速無效的程序

    在原本的無效程序上,是由聯邦專利法院(Federal Patents Court)與最高法院(Federal Supreme Court)決定專利是否無效。

    在原先程序中,專利法院應明確指出所作的決定的相關實質問題,但並不會對無效申請人提出意見有足夠細節的討論,而且無效申請人需隨時注意專利法院的動作,再提出意見,在進行口頭審理(oral proceedings)前如有新的意見則不會被採用,這些細節都會延長無效程序的時間(可能會長到4年)。

    而目前新修正的程序希望能將進入聯邦最高法院前的時間壓縮到2年,省略將原本在訴願階段引入專家(expert)證人的程序,除非有必要。

    在新的程序修正中,專利無效將會是一個新的程序,也會對無效申請人提出的理由重新審理,對於法院決定的訴願將僅針對法律程序是否有瑕疵來審查,這樣的改變之前已在民事程序上獲得成功。自此,專利權人、競爭對手與公眾將會很快知道該無效結果是否已收到法律上的支持。

  2. 簡化職務上發明的程序

    職務上發明佔所有發明申請案的80%左右

    在舊的規定中,為了保障在職務上發明,勞資雙法簽署的Assignment是符合勞工約聘契約,其中同意有適當地回饋給員工。

    勞資雙方需要交換幾個具有不同時間限制的書面聲明(四個月內),如果雇主沒有在受雇員工提出發明後四個月內提出書面聲明,則會有問題。

    但在新的程序中,並非需要「書面」聲明,而是在職務上發明後,Assignment「自動」在四個月後生效,除非雇主在更早時提出放棄。

R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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