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10日 星期三

阿根廷商標修法報導 - 資訊來源:RICHELET & RICHELET

上一次提到阿根廷也是有關修法!本次為依據代理人提供的資訊的綜合報導。

商標法修法,並於April 3, 2019施行,修法概要:

  • 第二含意(“secondary meaning”):通過「使用」產生識別性(distinctiveness)的符號外觀與形狀可以登記商標。
  • 由阿根廷政府認定的地理標識如同外國或國家名稱,不能註冊商標。
  • 在不影響第三方權益時(過期限到繳年費之間的時間),PTO提供繳交年費的優惠期限(沒有細節)。
  • 商標無效程序:PTO建立行政救濟程序,包括商標沒有使用。
  • 商標註冊5年,需要登錄商標使用的宣誓,並在第5年到第6年之間提交宣誓書。
  • 新商標法實施後,符合需要提供使用宣誓的商標,都必須登錄。

(代理人對一些規定還是存疑,包括有許多時間並未交待清楚)

其他資訊:
官網:http://www.inpi.gob.ar/




根據WIPO到2017年的統計可知,阿根廷近年來除了商標(對應商業活動)有成長外(但還未超過2011年高點),其他表現都平平!
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wipo.int/ipstats/en/statistics/country_profile/profile.jsp?code=AR

阿根廷tag:https://enpan.blogspot.com/search/label/Argentina

資訊來源:
RICHELET & RICHELET(http://www.richelet.com.ar/

R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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