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這筆值得注意的賠償金額(Apple v. Samsung)

無論如何,Apple與Samsung訴訟帶來的來往過程、專利技術、訴訟攻防,以及結果得出的賠償金額都是值得注意的。而我也只是一個follower罷了。

陪審團對於這個世紀大審的裁決可見(11/21/2013版,不難猜想將來還會改變):http://zh.scribd.com/doc/186172965/13-11-21-Apple-v-Samsung-Limited-Damages-Retrial-Jury-Verdict

這筆金額歷經幾次改變,最初裁決的金額達10億美金,有機會跟人分享專利價值時,會搬出這個畫面,現在則要更新了,不論金額多少,都至少表示專利具有價值,為一種資產。

去年8月24日的裁決:
http://enpan.blogspot.tw/2012/08/applesamsung.html

這次(11/21/2013) 的裁決金額:

經Samsung提出賠償金再審,此次陪審團判Samsung的13項侵權產品的賠償金近3億美金給Apple,取代去年判賠的4億,而全部侵權案的賠償金則為9億多,取代去年的10億。

FOSS Patents更把前後金額作出比較,多數減少,也有增加的。
http://www.fosspatents.com/2013/11/retrial-jury-awards-apple-290-million.html

這個金額並非終判,還需要法官同意,但已經歷經兩組不同的陪審團的裁決,表示Samsung的侵權行為確實實質造成Apple的損害,因此FOSS Patents認為即便Samsung上訴,可能會被認為無理由。

往後的爭議還有:Samsung還可上訴,且因為Samsung認為這個金額多數來自US7,844,915(915案)的侵權賠償,而這件已經被USPTO認定駁回(http://enpan.blogspot.tw/2013/11/blog-post_22.html),但是Apple還是可以繼續上訴到PTAB...,沒完沒了。

不難瞭解這些訴訟、爭議的費用,以及判賠的賠償金額會轉嫁到消費者,並墊高以後手機價格。

Ron
資料參考:FOSS Patents
新聞:http://www.nytimes.com/2013/11/22/technology/jury-finds-samsung-owes-290-million-in-apple-patent-trial.html?_r=0
(新聞側欄也有不少過去的相關新聞,可以看看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