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21日 星期四

Rule 36筆記 - 讓CAFC作出沒有意見的決定

當追蹤案件到CAFC時,想要研究法院對案件的看法時,有時會傻眼看到兩張判決檔案,這可能是一種「RULE 36 JUDGMENT」,讓聯邦巡迴法院可以直接同意下級法院/機關意見而不用提出意見,這可以讓法院自行裁決是否審理一些可能是沒有意義的上訴案,或可杜絕很多以司法上訴為其他意圖或手段的濫訴。

編者簡單搜尋後得出,會以Rule 36作結論很多是PTAB的上訴案,如新穎性、進步性審查,也有下級地方法院的上訴案件,也有...表面看不太出來的案件。列舉幾件範例:




RULE 36

從CAFC判決案可以歸納出幾種態樣:
(1) 判決先例,有前例的意見(precedential opinions),根據先前案例作出決定的判決
(2) 沒有前例的意見(nonprecedential opinions)
(3) 沒有意見,維持原判,Rule 36(affirmances without a written opinion under Federal Circuit Rule 36)

要滿足可以Rule 36作出維持原判而不用提出意見的條件有:

  1. 先前決定並沒有明顯錯誤
  2. 證據支持先前決定(如陪審團的決定)
  3. 過去的記錄支持下級法院中的簡易判決、裁決或上訴判決
  4. 在法規授權下審理標準下維持原判
  5. 先前判決或決定並沒有違法法律

如此,RULE 36 JUDGMENT不容易翻盤。如果不滿這樣的結果,只好提出更有力的答辯理由、事實、證據,讓法院接受請願而作出意見。

看一下最近CAFC決定,不少都是RULE 36 JUDGMENT


此篇研究更討論到在一些不痛不癢的案子可能PTAB決定就是最終決定,理由是Rule 36可以讓CAFC不作出意見:
http://tiipm.nccu.edu.tw/zh_tw/alumni/Alumni/聯邦巡迴上訴法院(CAFC)肯定專利審理暨上訴委員會(PTAB)決定-認為哥倫比亞大學DNA定序技術專利不具可專利性-75216712

其他很棒的資訊(策略、介紹、現身說法)可參考:
http://patentlawcenter.pli.edu/2013/07/15/what-is-a-rule-36-judgment/
http://www.law360.com/articles/684264/how-to-get-to-federal-circuit-rule-36

R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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