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3月18日 星期一

新加坡商標的「固有獨特性」 - Monster Energy Company v. Glamco Co, Ltd. [2018 SGHC]

本篇討論為新加坡高等法院對上訴案Monster Energy Company v. Glamco Co, Ltd.的「商標獨特度(distinctiveness)」看法。

案件資訊:
受理法院:SGHC(新加坡高等法院)
上訴人:Monster Energy Company
被上訴人/商標權人:Glamco Co, Ltd.
系爭商標:SWEET MONSTER(編號:40201515702X,Class 30)

系爭商標:

相關商品:


(截圖來源:https://sweetmonster.com.sg/


本案上訴人Monster Energy Company為提神飲料商,被異議商標權人Glamco Co, Ltd.
對Novartis在Principal Assistant Registrar of Trademarks(PAR,商標註冊局)註冊的商標「SWEET MONSTER」提出異議,引用證據就是Monster自己的幾件註冊商標(T0605638Z, T0605639H, T1111969F),以及一些用Monster為字首或字尾的商標,但PAR在2018年4月作出商標有效的決定,Monster提出上訴。

Monster Energy產品:

(畫面來源:https://www.monsterenergy.com/us/en/products/monster-energy#!/products:lo-carb

Monster Energy提出的證據:
T0605638Z (Class 05)

T0605639H (Class 32)

T1111969F (Class 05, 32)


上訴理由中,Monster Energy認為「MONSTER」這個字具有「inherent distinctiveness(固有獨特性)」,系爭商標加入「SWEET」並不足以區隔商標「MONSTER」,而且「甜」這個字也僅是描述其商品(如上摘錄的Glamco的甜點畫面)。

由於Monster Energy公司擁有許多包括「monster」字句的商標,因此主張由於他們的知名度,系爭商標會混淆一般消費者,應予撤銷。

然而,新加坡最高法院認為,「MONSTER」並不具備固有獨特性,系爭商標還加上了「SWEET」,使得系爭商標可以與Monster Energy眾多商標不同,證據不足以證明這些商標是相似商標,也不會讓消費者混淆。

特別提到的是,高等法院的意見中採用商標是否相似的判斷步驟(step by step approach):

(a)「SWEET MONSTER」與單獨「MONSTER」是否相似?
(b)如果相似,接著判斷使用「SWEET MONSTER」的商品是否與上訴人提出的商標保護的商品一樣或近似?
(c)如果(a)與(b)都判斷為「是」,則判前後商標相似,商品也會混淆消費者。

法院的意見是:兩個商標基本上不同,法院講的是「technical distinctiveness」,沒有通過上訴判斷步驟,認為上訴人的「monster」系列並不具備「固有的獨特性」。

(重要)法院認為上訴人並沒有建立其「monster」系列商標通過長期或普遍使用來建立其「獨特性」,這裡引用了Apple公司的「i」系列商標,使其著名的「iPad」是整個字產生獨特性,不能說“i”為字首(prefix)本身通過“長期或廣泛使用”而獲得了獨特性,這樣會使得Apple對「i」具備壟斷性。不過,法院也沒有將話說死,如果Apple提出的證據足夠的話(如i系列家族),可能「i」本身會有獨特性!

"it cannot be said that the “i” prefix in its own right has gained distinctiveness through “long-standing or widespread use”."

法院再看的是「商標的視覺差異」,也就是標誌的外觀,包括標誌的長度、結構,以及如何使用那些字母,從以上雙方官網的圖案來看,商標視覺上是不同的!


結論是,在monster之前加上sweet使得商標已經有不同的印象,彼此可以區別。

my two cents:
或許「Monster」被Monster Energy公司註冊成一個家族(網站:https://www.monsterenergy.com/),除了多數註冊商標類別不同外(也有Class 30的),其產品(雖都是飲食類,提神飲料 v. 甜點)在市場上有很大的不同。

新加坡商標公報中記載了相關異議案件結果:


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:https://www.supremecourt.gov.sg/docs/default-source/module-document/judgement/monster-v-glamco-judgment---final-pdf.pdf
資料參考:
https://www.spruson.com/singapore-appeal-confirms-monster-can-indeed-sweet/

R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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